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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8 10:52:02   责任编辑:admin
为了突出就业优先导向,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我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实际需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区街道(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名仓山区街道(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填补我区公益性岗位空缺。此次招聘人员主要分配在仓山城区内街道(镇)、工业园区人社保障工作平台。
二、岗位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福州市户籍;
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根据闽人社办〔2025〕69号文件已实施三级就业帮扶,仍未被市场渠道吸纳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家属及退役军人。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街道(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未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聘用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工作职责
街道(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工作服务站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公示→聘用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区劳动就业中心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和街道(镇)、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宣传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6年5月7日—5月12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 —5月12日(正常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街道(镇)、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积极动员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区劳动就业中心报名。
报名地址: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层525室
联系电话:83443162、83442530
提交材料:
①《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劳动工作站领取填写);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第 2、3、6、7 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户口簿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另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
⑥《仓山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本人。
资格审查:区劳动就业中心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造假,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
①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区人社局组织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
②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劳动就业中心另行通知。
③计算机操作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计算机操作测试 + 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聘用公示
区人社局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五)其他
核查内容包括:就业困难人员 / 零就业家庭人员身份、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工商营业执照 / 法人注册信息等。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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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镇街、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协理员)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